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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豪坊寵物車/袋借用服務條款及細則

  1. 朗豪坊寵物車/袋借用服務時間﹕
    L1顧客服務中心(寵物車)﹕早上11時至晚上10時30分
    L4顧客服務中心(寵物車)﹕早上10時至晚上10時30分
    10樓19-20號舖Petmium Superstore寵物百貨(寵物袋)﹕中午12時至晚上9時30分 (*商户將視乎情況調整營業時間,詳情請向商户查詢。)
  2. 顧客需於即日晚上10時30分前退還寵物車到1樓或4樓顧客服務中心;或於即日晚上9時30分前退還寵物袋到10樓19-20號舖Petmium Superstore寵物百貨。
  3. 顧客需於借用前填寫有關聯絡資料(姓名及聯絡電話)。
  4. 顧客借用寵物車/袋費用全免,但每次借用前需繳付按金港幣五百元正(按金需以現金繳付)。寵物車/袋退還時,顧客服務大使或店員會當面檢查寵物車/袋,如無損壞或弄污,朗豪坊或Petmium Superstore寵物百貨即退還全數按金。
  5. 顧客請妥善保存繳付按金之收據,如顧客未能於寵物車/袋退還時出示有關收據,朗豪坊及Petmium Superstore寵物百貨將有權沒收已繳付之按金。
  6. 顧客請遵照寵物車/袋上張貼之限載指示,切勿超載。
  7. 顧客於借用寵物車/袋期間請妥善使用及保持清潔:如有損壞、遺失或弄污,有關按金將不予發還,本處並會根據損壞情況、遺失事件或弄污程度,要求借用人照價賠償或收取清潔費用。
  8. 顧客請勿加設任何物品於寵物車/袋上。
  9. 顧客使用寵物車時,為寵物安全著想,請使用升降機,切勿使用扶手電梯。
  10. 如有任何爭議,朗豪坊保留最終決定權。朗豪坊並且保留修改以上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。

顧客服務熱線﹕3520 28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