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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豪坊宠物车/袋借用服务条款及细则

  1. 朗豪坊宠物车/袋借用服务时间﹕
    L1顾客服务中心(宠物车)﹕早上11时至晚上10时30分
    L4顾客服务中心(宠物车)﹕早上10时至晚上10时30分
    10楼19-20号铺Petmium Superstore宠物百货(宠物袋)﹕中午12时至晚上9时30分 (*商户将视乎情况调整营业时间,详情请向商户查询。)
  2. 顾客需于即日晚上10时30分前退还宠物车到1楼或4楼顾客服务中心;或于即日晚上9时30分前退还宠物袋到10楼19-20号铺Petmium Superstore宠物百货。
  3. 顾客需于借用前填写有关联络数据(姓名及联络电话)。
  4. 顾客借用宠物车/袋费用全免,但每次借用前需缴付按金港币五百元正(按金需以现金缴付)。宠物车/袋退还时,顾客服务大使或店员会当面检查宠物车/袋,如无损坏或弄污,朗豪坊或Petmium Superstore宠物百货即退还全数按金。
  5. 顾客请妥善保存缴付按金之收据,如顾客未能于宠物车/袋退还时出示有关收据,朗豪坊及Petmium Superstore宠物百货将有权没收已缴付之按金。
  6. 顾客请遵照宠物车/袋上张贴之限载指示,切勿超载。
  7. 顾客于借用宠物车/袋期间请妥善使用及保持清洁:如有损坏、遗失或弄污,有关按金将不予发还,本处并会根据损坏情况、遗失事件或弄污程度,要求借用人照价赔偿或收取清洁费用。
  8. 顾客请勿加设任何物品于宠物车/袋上。
  9. 顾客使用宠物车时,为宠物安全着想,请使用升降机,切勿使用扶手电梯。
  10. 如有任何争议,朗豪坊保留最终决定权。朗豪坊并且保留修改以上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无须事前通知。

顾客服务热线﹕3520 2800